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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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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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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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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类共计55人,公安专科类共计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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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学历:必须为国家“985”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本科生须获得相应的学位。
④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含)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被作留级处理、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或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其中:男性身高168厘米,偏胖(男性超出标准体重25%)或偏瘦(男性低于标准体重15%)不合格,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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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毕业生所学专业及各方面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但仍向我总队投寄材料、并参加我总队组织的各种考试考察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3、知识能力考试(初定2015年2月上旬):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公安部政治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考点设在广西南宁市(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4、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2月上旬):组织参加知识能力考试的所有毕业生进行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心理测查使用公安部统一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和仰卧起坐。
5、政审(4月份):综合知识能力考试、心理测查、体检、体能测试和面试情况,择优对毕业生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毕业生的高考原始档案、在校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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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待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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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其中入警培训不少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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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淘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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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3、在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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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南宁市望园路15号) 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公安边防部队诚信保证书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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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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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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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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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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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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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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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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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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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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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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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或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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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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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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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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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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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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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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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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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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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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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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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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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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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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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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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级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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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国(境)外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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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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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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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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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姓名 |
具体工作单位、职务(无工作单位的填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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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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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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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报考意见及签名 |
本人诚信保证,上述所填内容全部属实。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将按要求参加考试。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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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报名考生要确保上述内容属实,否则后果自负。 2、院校性质指985院校、211院校、省部属重点高校、一般高校、其他。 3、学科门类指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公安大专等。 4.提交此表时一并提交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档案室和招生办公室印章)及本人在校期间所有科目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印章)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5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需注明本人姓名、学校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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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公安边防部队诚信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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