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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2015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4-10-3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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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院简介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绍兴。学校拥有稽山、镜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00余亩,设有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酒店管理学院、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九个二级学院。是浙江省开设外语语种最多,外语人才培养规模最大,人才培养特色鲜明的本科外国语学院。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近700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200余人,同时常年聘任外教100余人。

网络传播学院是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联办的二级学院,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人才培养基地。针对互联网在中国迅猛发展的趋势,学院构建网络传播学专业群,目前开设新闻学、编辑出版学(网络编辑方向)、传播学(分设网络传播方向、网络媒体经营与管理方向、网络与新媒体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汉语言文学(涉外文秘方向)和汉语国际教育等六个本科专业,培养具有新闻信息传播把关人素养,能娴熟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信息传播的高层次、高素质专门人才。

 网络传播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79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8人,博士19人,聘请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常务副主任李家明任名誉院长,由新闻传播教学领域全国著名专家教授和国家级大型网站负责人组成专家委员会,指导学科和专业建设。

为了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的需求,学院不仅构建了应用性为目标的理论教学体系和理论与实践互动、教师与学生互动、学院与社会互动的实践教学体系,而且还设立了设备精良的网络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包括正式上线运行的中国网络传播教育网、网络编辑实验室、视频图片编辑实验室、直播室、舆情分析实验室、网络运行与支持实验室、数字媒体艺术实验室、新锐网络传播公司、数字媒体艺术学生工作室,涵盖了新闻传播的采、写、编、评和摄影摄像的摄、录、制、播技能的实验教学各个环节,让学生干中学、学中干,以通过参与网站运行、管理的实践,增长和积累网络传播的能力。同时,学院通过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在中国网等国家级网络传媒建立实习实践基地,组织高年级学生到国家级网站和著名商业网站实习实践,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的综合实力,不断加强学院的内涵建设,推进应用型、国际化、高水平本科高校建设,特向社会公开诚聘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二、诚聘计划及要求

学院

招聘学科、专业

人数

学历、职称

网络传播(国际教育)学院

新闻传播学

8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学相关方向)

3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计算机

2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4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汉语言文字学

2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文艺学

2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中国现当代文学

2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中国古代文学

2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中国古典文献学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其他人文社科类方向研究方向与互联网相关,包括媒介批评、媒介素养、网络伦理、网络政治、媒介理论等

4

博士

 

    三、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年薪均为税前)

人才类型

年薪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住房

其他

学科带头人

稽山领军学者

80

8万元

15万元

免费提供居住的已装修的住房一套。

享受事业单位编制,缴纳五险一金

稽山杰出学者

40

8万元

10万元

其他学科带头人

30

8万元

10万元

中青年骨干教师

博士教授

20

5万元

语言类博士6万;

非语言类博士8万;

教授5

教授

博士副教授

16

5万元

博士研究生

10

5万元

副教授

10

5万元

3万元

退休返聘

教师

博士教授

12

 /

 /

提供已装修并配置基本生活设施的套房。

科研能力强,近三年科研成果突出且在本学科影响力较大的教授待遇可面谈。

教授

博士副教授

10

/

/

副教授

8

 /

 /

其他优惠政策与规定:

1.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可享受市政府提供的“教育绿卡”, 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来市区就读时,可一次性选择就读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享受省规定的免费政策。

2.40周岁以下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博士,学校为激励其加大力度开展科研,尽早晋升副教授职称,特给予其享受博士津贴2万元/年(2014-2018年)。

3.引进的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学校可酌情安排其配偶(一般须具有硕士学位)的工作。

4.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拥有省级以上创新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以上人才,还可以根据《绍兴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绍市委办发〔201220号)文件,申请争取绍兴市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

四、合同期

引进人才首期聘任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的合同服务期限为8年。

应聘者请寄本人工作、学习简历和身份证、各类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

网址:ww***.cn[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刘老师 电话:0575-89172812   13957533779

    箱:11537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