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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2014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4-11-1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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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2014年我县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报考条件
  
  本次共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共92名(护士62名,临床医生30名)。报考条件:护士:大专毕业,30周岁以下,有护士执业资格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没有资质的,聘用后,三年内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2014年10月31日前在乡镇卫生院上班只需要具有中专学历(没有资质的,聘用后,五年内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临床医生:西医临床专业,大专毕业,30周岁以下(聘用后,五年内必须取得执业资格),有助理医师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说明: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知识、专业和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人事股。
  
  3、报名及资格审查事项: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有资格要求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3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年龄以周岁计算。
  
  五、笔试内容及时间、地点
  
  1、笔试内容:本次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确定,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2014年11月30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卫生系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面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考生总成绩。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卫生局和县纪委、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聘用名额不递补。
  
  九、公示
  
  卫生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纪委、人事部门和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十、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填写《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按程序办理办理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十一、工作去向及待遇
  
  1、被聘的人员分别安排在各乡镇卫生院工作,舜陵镇一医院、二医院除外。
  
  2、待遇:被乡镇卫生院聘用的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与医院在编在岗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并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工资及"五险一金"所需费用由县政府统筹。
  
  十二、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7229196
  
  宁远县卫生事业单位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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