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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医药专业的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法医、药学、中药学、护理、医学检验、康复治疗等专业。 3、性别:男女不限。 4、工作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学生会或班干部优先录用。 5、人员范围:宁波大市范围内人员,最好家住镇海区、江北区、北仑区。 二、招聘人数: 5-6人 三、招聘岗位: 医保管理岗位(窗口) 四、主要职责: 主要从事医保参保人员医药费零星结报业务、医保综合业务及部分财务业务。 五、工资待遇: 1、2015年届毕业生:实习期间,通过镇海人社局、学校及学生三方签订协议,发放生活补助费1000元/月。学生毕业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学生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派遣到镇海区社会医疗保险处窗口工作,其工资待遇参照以往派遣人员标准。 2、历届毕业学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学生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派遣到镇海区社会医疗保险处窗口工作,其工资待遇参照以往派遣人员标准。 六、报名: 2015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12月30日。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293703。 七、面试:具体时间待定。 八、录用:经面试通过后录用。 镇海区社会医疗保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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