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5年招录简介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使卫生监督职能的执行机构,成立于1996年9月,是全国第一个成立的卫生监督机构。依据国家和地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处理相关突发应急卫生事件;受理市卫生行政部门职责范围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承担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或强制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处理各种举报投诉事件;承担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和标准起草和调研;开展卫生监督法制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5年招录卫生监督员20名,有意向者可报名参加上海市2015年公务员招录考试。欢迎参加2014年11月20日下午13:00-16:00的校园专场招聘会,详见校园网站通知。
一、招录条件:
1.符合公务员报考条件并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录用程序。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学位:学士、硕士、博士
4.专业要求:
(1)本科专业要求:预防医学专业、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法学专业。
(2)研究生专业要求: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专业、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专业、卫生毒理学专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不包括护理、麻醉、临床检验、影像、康复等专业)。
二、联系方式
地址:常熟路280号一号楼504室 人事科
电话:33976000
传真:33976454
邮箱:rs@
附件: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监管和服务领域
一、公共卫生
1.传染病防治监督
涉及对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等的监管。
2.学校与托幼机构卫生监督
涉及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水卫生、教学环境与设施等的监管。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涉及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道分质直饮水、现制现售纯净水等的监管。
4.健康相关产品监督
涉及对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管。
5.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涉及对公共场所、控烟、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管。
6.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
涉及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和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管。
7.食品安全标准管理
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管理。
二、医疗执业
1.医疗机构执业监督
涉及对医疗机构资质、执业行为、医疗服务宣传等的监管。
2.医疗执业人员监督
涉及对医师、护士和医技人员的资质、执业行为的监管。
3.医疗质量和专项医疗技术监督
涉及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和专项医疗技术服务质量的监管。
4.血液和用血安全监督
涉及对采供血机构、医疗临床用血单位血液和用血安全的监管。
5.医疗事故处理
主要涉及重大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的受理、调查,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以及对相关医疗机构和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罚。
医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