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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学校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及科研水平,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辽人发〔2007〕1号和沈人发〔2007〕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岗位急需的专任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和遵守法律。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为人师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且不同学历层次所学专业需相同或相近。
5.具备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和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并获得毕业证书(专业硕士除外)与学位证书。国外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
7.身心健康。
8.硕士学位获得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为部分紧缺专业专任教师,招聘计划40人,其中博士20人,硕士20人。具体岗位及专业需求详见附件1:《沈阳大学2014年师资队伍人才招聘计划》。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个人材料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邮箱地址:sydxrszp@。
请应聘人员下载附件2:《沈阳大学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填报后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电子邮件名称由以下信息组成: 姓名 学历层次 应聘专业。
(二)提交个人材料
基本材料
1.《沈阳大学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纸质版1份(需附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博士除外)。
学术及获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获奖情况的各种材料,主要包括论著目录,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研究项目以及重要获奖情况等。
以上个人基本材料、学术及获奖证明材料均需按类别装订成册并提交,其中学术及获奖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
(三)提交时间与地点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沈阳大学北院4号(办公)楼2楼226室。
3.报名及咨询时间:
咨询电话:(024)62268602联系人:
四、招聘及考核程序
(一)招聘博士学位人员考核程序
1.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公告与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资历及学术获奖情况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选。
2.试讲考核
招聘博士学位人员以学校自主考核为主,市人社局选派专家评委现场予以指导监督。试讲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硕士学位人员考核程序
招聘硕士学位人员统一实行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初审及复审。
(1)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公告与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资历及学术获奖情况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前,学校对其资格及相关证实材料进行复审,确保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2.考试考核
(1)笔试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为
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面试人员确定
综合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具体确定办法如下:对超过1:3比例的,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考核人选。如在确定最后1名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综合面试考核。
(3)综合面试考核
综合面试考核时间拟定为
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聘用。综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笔试与面试加权后的成绩为考试考核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取至规定数额。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于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所有应聘人员的申报岗位只能填报一个。
3.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或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不包括参加笔试后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在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环节,可视为自动放弃。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应聘者存在需要回避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6.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
沈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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