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法制室、指挥中心、市政设施股、公用事业建设管理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乡规划执法大队;下辖9个二级机构:园林绿化中心、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公司、濮王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公司、城市照明管理所、装饰装修行业服务中心、市场发展中心、城东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为切实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根据需要,特招聘专业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方法
采取自愿报名,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为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录用,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岗位设置及专业
招聘专业人员6名,其中文秘专业2名,市政工程专业2名,园林专业2名,从事文字材料工作。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通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录用等程序。
1、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393--5265722、13781331535、18749924772,报名提交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开具毕业生证明信。
2、笔试。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或现场操作如能熟练操作CAD、PhotoShop、PPT等绘图工具进行制图。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4、考察。总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根据总成绩进行考察。
5、录用。公示结束后,进行录用。
6、待遇。录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正式聘用后月工资为1500元 绩效工资 全勤奖。对于表现优秀的,在事业编制考录时优先考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