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充实基层消防中队执勤力量,石狮市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年满18岁社会青年,退伍战士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和任务
1、战斗员:开展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等工作。
2、文 书:在办公室处理各种文件材料。
三、应聘条件
(一)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辞退或开除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志愿为保卫石狮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的男性公民。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三)年龄18至28岁未婚男性。
(四)身高162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体检符合《福建省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
(五)大学以上学历的、有运动特长、有技术专长的、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以及持有驾驶证C1以上的驾驶员优先录用。
四、合同期限
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表现优秀、考核达标并自愿继续工作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可续签。
五、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满后可享受以下方面的待遇:
(一)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年终绩效等组成,通过业务素质和日常表现,实行分级定岗。其中战斗员岗位分五个等级,工资标准分别为3000元、3300元、3700元、4500元、5500元;文书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工资标准分别为2600元、2900元、3300元。另外,表现优秀者可提为副班长或班长,副班长和班长的岗位补助分别为每月200月和400元。法定节假日执勤补助另算。
(二)试用期后可按规定办理“五险”。
(三)每月享受4天带薪假期,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5天带薪假期。
(四)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伙食标准与现役官兵一样,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工作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长期招聘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石狮市公安消防大队鸿山中队(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工业区东店路口)。
(三)联系方式
张副中队长 15805985751,0595-8892211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