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县委“铁腕抓稳定”理念及22条维稳举措,按照昌吉州《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社会面网格化巡逻防控工作和农村(社区)警务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经县委批准,奇台县公安局拟招聘一批城镇社会面“网格化”专业巡防协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城镇社会面“网格化”专业巡防协警60人。(详见《奇台县公安局2014年招聘城区派出所专业巡防协警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新疆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岁以下,男性,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不信教、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踏实肯干、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协警录用体检标准,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3、在职公益性岗位协警优先;
4、复转军人不受学历限制,优先;
5、具有保安国家职业资格证的保安学校毕业生不受学历限制,优先;
6、熟练掌握双语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7、有过吸毒史的。
11、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奇台县公安局招聘协警政审表》。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4日—12月20日
3、报名地点:奇台县公安局政工科
(二)面试
面试地点在奇台县公安局,由公安局政工科负责组织,按照报名顺序择优确定60人进入面试。
(三)政审
1、政审要求:政审由户籍地派出所、国保大队、政工科等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政审。
2、结果应用:政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四)体检
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工资及待遇
经政审、体检合格后,按相关手续办理录用,并试用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1800元(只购买工伤保险),经试用合格后月工资增加为3100元(含五险),签订一年正式用工合同;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签订续聘合同,月工资在上年度基础上增资30元(参照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办法)。
五、聘用办法
1、经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2、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统一分配至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从事城镇社会面“网格化”专业巡逻防控工作。合同期满、年终考核不合格者、合同期内有违反岗位职责要求及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督察)部门监督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纪检(督察)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咨询电话和人员
咨询电话:0994-7212878、18109949820
咨询地点:奇台县公安局政工科
联系人:徐建军马菁
监督电话:0994-7212595奇台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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