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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交通技师学院赴浙江师范大学

(全职,发布于2014-12-03)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汽修教师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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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湖委办〔20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有关精神,湖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湖州交通技师学院(湖州交通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在编汽修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2015年应届毕业生。

要求于20157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等级证书(报名资审时需出示学校相关部门盖章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应聘人员要求在1979121319961213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存在须回避情形的职位,具体参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7.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计划

1.招聘岗位:汽修教师;

2.招聘人数:1人;

3.考试内容:基础及专业知识考查、说课、实训;

4.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5.岗位等级:初级(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学历技能:本科及以上学历、汽车维修相关技能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7.专业要求: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服务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器与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等;

8.招考对象:2015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说课及实训)→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体育综合馆(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时间:20141213(星期六)9001500

应聘人员应提供与招聘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技能等级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核发的毕业证明书、技能等级证明书、教师资格证明书等)、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经本人手写签字后提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名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伪造报名材料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根据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40元(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报名现场领取)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面试内容:分为专业说课答疑和专业实训操作两项,均采用100分制,说课答疑、实训操作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60 说课成绩*0.15 实训*0.25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依据合格总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七、体检、考察、聘用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规定,在湖州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经征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1759330572-2031024

(三)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湖州交通技师学院,0572-2970763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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