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招聘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满足北辰区卫生事业发展和学科队伍建设的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2011】10号),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及急需的紧缺实用型专业技术人员14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2、具有与拟聘岗位相匹配的职(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引进和调入: 1、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招聘办法 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辰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技能考核、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北辰区纪检委全程监督,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4年11月27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cn[点击查看])、北辰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9:00--2014年12月19日17:00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件形式,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书、其他证件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及报名表、个人简历、业绩材料发送至bcwsjrsk@。 (三)资格初审 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纪检委组成考察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技能考核 对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将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现场答辩。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评委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 现场答辩成绩×40%。 (五)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进入体检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由北辰区卫生局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九)聘用 已经备案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三、招聘后的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天津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附: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招聘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 咨询电话:86815819 26390668 监督电话:26391390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局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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