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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皮肤病防治站

(全职,发布于2014-12-24)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临床专业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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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发展需要,长兴县皮肤病防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招聘条件为:临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皮肤病科专业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12月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兴县皮肤病防治站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4122920141231(上午

800-1130,下午230-500

联系电话:0572-6039077

联系人:女士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表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推荐表、荣誉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将在站内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长兴县皮肤病防治站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6025574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皮肤病防治站负责解释。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县纪委监督电话:0572-6037848

附表1长兴县皮肤病防治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