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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教育所的基础上,于2001年8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重新组建的省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隶属于广西卫生计生委,是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和应急处置、卫生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技术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教育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医学研究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测检验中心”三块牌子。承担着全广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及新发传染病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膳食营养与健康、环境卫生与健康、放射卫生与健康、学校卫生与健康和卫生监测检验与评价,以及健康体检服务等工作任务,是全区(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技术指导、业务管理、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坐落广西首府-中国绿城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占地3.9万多平方米,是南宁市黄金地段,距离南湖公园不到400米。现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13人,其中正高职称45人,副高职称66人;目前拥有博士及博士后17名,硕士114人;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名,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优秀中青年专家1名、广西优秀专家3名、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5名、二级主任医(技)师5名、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大学、桂林医学院、右江医学院等院校硕士生导师及现场流行病学导师15名。
中心内设11个职能部门和20个业务科所。业务科所主要包括:急性传染病防控所、应急与信息管理科、艾滋病防控所、免疫规划所、结核病防控所、慢性病防控所、寄生虫防控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所、营养与学校卫生所、环境卫生与地方病防控所、理化检验所、微生物检验所、卫生毒理与功能学检验所、公共卫生转化医学实验室、卫生健康促进与宣传教育所等。
中心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现场流行病学培训(FETP)广西基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授予的广西人才小高地、八桂学者设岗单位(研究方向-艾滋病关键技术研究),同时也是广西医科大学、桂林医学院、右江医学院公共卫生人才培训培训基地。拥有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研究方向-病毒性肝炎防治)、广西医药卫生重点学科1个、重点建设学科2个。
近5年来,获科研立项课题共132项,其中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基金项目)资助立项7项,省部级科研立项38项。获各类科技成果奖36项,其中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2项,厅局级科技进步奖24项,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2项。发表科技论文926篇,其中SCI文章19篇,主办有《应用预防医学》等专业期刊。
自2001年中心成立以来,共派出专业技术人员430余人次到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韩国、比利时、泰国、越南、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39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研究机构、学术机构讲学、留学、进修、攻读学位及开展学术交流,并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渠道和合作关系,接待近10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来中心访问、讲学、交流与科研合作。
现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3万多平方米,其中实验室1.2万平方米,在建综合大楼建筑面积达1.6万平方米,将于2015年1月竣工验收,正在建设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风险评估实验室4500平方米,以及公共卫生及重大疾病防控转化医学实验室1500平方米将于2015年10月投入使用。共有设备4700余台,价值1.3亿元,50万元以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占设备总价值的31%。有25大类995项实验室检测项目/参数通过实验室国家认证认可。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积极推进“人才强中心、科技兴中心”战略目标,打造高层次、高素质的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团队,我中心继续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职位
(一)学科带头人(3-5名)
1.专业方向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慢性病流行病学、环境流行病学等;食品和或者环境卫生理化检验、病原微生物学检验(含分子生物学)、代谢组学或蛋白组学等。。
2.职位条件
2.1具有全日制国内外重点大学博士学位,副高(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职称者年龄适当放宽)以下;
2.2具有在国外相关机构、国家级、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会城市疾控机构、计划单列市疾控机构或者医学院校、相关省级以上科研机构工作经历;在某一研究方向在国内外较高的学术造诣,带领过团队在该研究方向从事研究并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
2.3在本专业领域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的3篇以上的SCI等论著或发表SCI收录论著影响因子(IF)累计达10分以上;主持过国家级和或者2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2.4系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优秀专家或者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带头人或者省级以上学术社团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比如某省预防医学会流行病专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以上优先聘用;
2.5熟练掌握英语等外语,学术修养与科研道德良好;
2.6应聘者工作时间采取全时制。
3.岗位职责
3.1组织制定本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能在3-5年内带领本中心3名以上人员在某一研究方向从事研究并取得或达到一定水平(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
3.2能申请主持国际、国家级或者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3.3每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有一定影响力的论著;
3.4负责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建设,学科骨干人才引进推荐和培养。
4.待遇
4.1待遇和工资:采取以年定薪,提供年薪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工资待遇(包括特殊岗位津贴)以及一定数量的一次性安家费,具体待遇需要面议协商确定;
4.2住房政策:与中心签署工作协议,可以参加中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不小于120平方米限价房建设(该住房正在我们中心周围50米建设,预计3年之后投入使用),在新房没有建成之前,中心无偿提供3年左右不少于90平方米的无偿过渡性住房;
4.3科研启动费: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个人研究计划,在工作3年内中心提供科研启动费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
4.4需要安置配偶工作的,我中心协调解决。
(二)高端人才(8-10名)
1.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
1.1职位要求:国内外全日制重点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慢性病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经济学、生物信息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方向。
1.2职位描述:具备本学科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很强的责任心及工作热情;以第一作者在SCI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著3篇以上;或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1项以上,或博士毕业论文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
2.实验室检验技术
2.1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基础医学检验(病原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基因组学、蛋白组学、代谢组学、遗传学等方向)、卫生检验专业、食品安全或者环境(职业)卫生检验(或者分析化学方向)。
2.2职位描述:具备本学科专业知识;具有过硬的实验室检验技能、很强的责任心及工作热情;以第一作者在SCI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著3篇以上,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1项以上,或博士毕业论文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
3.薪资和福利待遇
3.1工资待遇:不实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后,按所聘岗位等级执行相应岗位工资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具体待遇商议确定;
3.2聘用之后,经过考核,博士人员在1年左右办理完正式入编手续;
3.3可以出资参加中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不小于100平方米(已经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博士,不小于120平方米)限价房建设(该住房正在我们中心周围50米建设,预计3年之后投入使用)。如果个人或者家庭经济有困难,可以向中心提出申请,经过中心批准,博士人员可以享受3年左右90平方米的无偿过渡性住房;
3.4科研启动费: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3年内中心提供科研启动费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三)急需人才(1-2名)
1.职位要求
全日制重点大学硕士以上研究生,计算机信息技术类专业,年龄在35岁以下,有3年以上软件开发及相关工作经验。
2.职位描述
具备本学科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很强的责任心及工作热情;主导并成功完成相关软件开发案例1项以上。
3.薪资和福利待遇
3.1工资待遇:不实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后,按所聘岗位等级执行相应岗位工资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具体待遇商议确定;
3.2可以出资参加中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不小于100平方米(已经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博士,不小于120平方米)限价房建设(该住房正在我们中心周围50米建设,预计3年之后投入使用)。如果个人或者家庭有困难,可以向中心提出申请,经过中心批准,博士人员可以享受3年左右90平方米的无偿过渡性住房。
二、中心相关科研政策
(一)聘用人员可以申请参评中心首席专家、青年拔尖人才团队或者申请作为中心青年拔尖人才,参与或者组织相关科学研究及人才培养建设。
(二)聘用人员可以申报“中心科学技术专项项目”、“中心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三)获得各级财政科研基金支助项目后(以上两类中心课题项目除外),中心额外给予科研配套经费。
(四)科研立项、发表论文、科技成果按照中心相关科研管理政策给以奖励。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至2015年7月30日止。
(二)考核时间
应聘者按照要求对报名资料及相关情况核对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中心不定期组织相关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博士学位者能在1年内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三)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引进高层次报名表(含学术带头人、高端人才)》和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复印件以及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4.各类科研项目和成果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5.各类单位、社会、学术团体任职或兼职职务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经初审符合条件者,面试时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核验。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联系方式:0771-25189732518970。
联系人:周昌明、覃珏
电子信箱:gxcdc_rs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