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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发[2014]383号)要求,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通过定向招聘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层管理所定向招聘工作人员26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区属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街道办事处)。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区事业单位中具有干部身份的在职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已转正定级),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6、具有定向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1、报名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科。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
2、面试、考察
面试满分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参加面试人数与应聘同一岗位或单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2: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
考察实行合格制。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4、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经区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