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农委公开招聘(选调)
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启事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的规定,七台河市农委2015年全市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即将开始,现制定招聘(选调)方案如下:
一、招聘(选调)计划
七台河市农委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选调)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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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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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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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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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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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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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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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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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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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种子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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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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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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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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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硕士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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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园艺、植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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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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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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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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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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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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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硕士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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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园艺、植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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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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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选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选调)对象
1、七台河市市直七类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七台河市市直各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符合职位要求未就业的毕业生或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以上(1997年 1月 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4、具备招聘(选调)职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次招聘(选调)工作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地点设在七台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报名咨询电话:0464-8395013,举报电话0464-8252310,报名时间为即日起。
(二)报名方式方法
报名时,应试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工作证明(需详细说明单位性质、是否在编、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选调)资格。
3、报考各职位的考生人数与招聘(选调)职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选调)计划。特殊职位需报请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选调)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选调)。招聘(选调)过程所需费用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分担。
(一)笔试
七台河市农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统招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按招聘(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选调)。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新的拟招聘(选调)人员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查,复检必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市地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选调)资格,可在该报考同一职位人选中按照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选调)用人员,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选调)结果。有疑义者,可询问市人社局或用人单位,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选调)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