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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类别 |
招聘学科 |
数量 |
应聘条件 |
岗位职责 |
联系人 |
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法理学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
1、承担本科《法学导论》和《法理学》课程或研究生《中国法理学》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积极申报科研课题,按学院要求完成发表论文的任务等; 3、积极参加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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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所任课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环境法学》、《比较环境法学》、《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科研方面公开发表1篇以上CSSCI论文/年,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课题/聘期。 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加入学科教授的教学、科研团队。 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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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知识产权法 |
2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
1、承担本科生《知识产权法》(48课时)或研究生《电子商务法》(32课时)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三年内完成CSSCI期刊论文不少于三篇; 3、积极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完成学院交付的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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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刑法 |
0-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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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诉讼法(刑事诉讼方向)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学术成果优秀,至少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高水平期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 4、符合学校、学院的相关条件。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能承担《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的课程;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参加诉讼法团队的科研活动,每年发表CSSCI期刊论文1-2篇,三年中申报获得省部级以上课题1-2项;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提供学科秘书,社会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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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国际法 |
1 |
1、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全职在校工作。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具有985高校或政法大学国际法博士学位,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获得者优先考虑。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能够胜任国际法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全英文和双语教学工作。 |
1、承担本科生《法律英语》、《国际经济法(双语)》等课程,副教授担任研究生《国际经济法(双语)》等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每年公开发表CSSCI期刊一篇以上;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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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宪法与行政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2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学术成果优秀,至少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高水平期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人权法》、《宪法学》等课程。 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该学科教授的团队); 完成学院要求的科研任务,每年发表CSSCI以上论文两篇。积极申报各类科研课题,参与所在团队主持的科研课题。 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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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民商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一般应为国内“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应达到重庆大学相应职称评审条件,并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民法总论》《商法》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每年公开发表CSSCI期刊一篇以上;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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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经济法 |
1 |
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经济法专业博士毕业且具有博士学位,近五年在重庆大学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过1篇,或者重要期刊1篇和CSSCI期刊1篇或者CSSCI期刊3篇法学论文。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 (1)本科《经济法学》教学; (2)本科生经济法学修课程教学。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按学校岗位聘任办法,完成相应科研任务。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服从安排,完成学院、学科或教研室分配的任务,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公共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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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讲师、副教授) |
法制史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原则上是国内“ 博士应届毕业生经过考察能够胜任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发表过多篇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文章,在读期间,参加过导师的科研团队; 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应发表二篇及以上CSSCI本专业高水平的文章;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应聘者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应达到重庆大学相应职称评审条件,并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课程的授课工作: 本科课程: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等课程; 研究生课程:法律史料研究、中西方法律思想比较研究,中西方法学经典名著研究;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参加学科申请课题及科研工作;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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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计划 (助教授、预聘制副教授)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具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学位、海外研修经历和博士后工作经历;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所任课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环境法学》、《比较环境法学》、《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科研方面公开发表2篇以上CSSCI论文/年,2项以上省部级以上课题/聘期。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加入学科教授的教学、科研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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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计划 (助教授、预聘制副教授) |
知识产权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海外研修经历和博士后工作经历;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 |
1、承担本科或硕士、博士研究生《知识产权法》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完成三年内CSSCI期刊不少于三篇,其中重要期刊一篇; 3、积极完成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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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计划 (助教授、预聘制副教授) |
诉讼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海外研修经历和博士后工作经历;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组建该学科的一个科研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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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50周岁以下;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已有正高级职称或任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具有优良的师德和教学科研业绩,具有丰富的学术实践经验和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具备组织协调学科发展的能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所任课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环境法学》、《比较环境法学》、《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科研方面公开发表1篇以上CSSCI论文/年,1篇以上学校认定的重要期刊论文/年,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课题/聘期,1项以上国家级以上课题/聘期。 2、完成学校学院的科研工作要求,加入学科教授的教学、科研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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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经济法 |
1 |
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经济法专业教授,具有硕士生导师以上带生资格,近五年至少发表法学论文5篇(其中至少有重庆大学认定的权威期刊1篇或者重要期刊2篇或者CSSCI期刊5篇法学论文),出版个人专著1部,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1项。 |
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 (1)讲授研究生《经济法基本理论》及研究生《经济法分论》中的市场秩序法或竞争法专题; (2)讲授博士生《经济法分论专题》中的竞争法部分; (3)讲授本科生《经济法学》; (4)指导研究生。 完成学校学院的的科研工作要求(组建和引领该学科的科研团队); 按学校岗位聘任办法,完成相应科研任务。 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服从安排,完成学院、学科或教研室分配的任务,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公共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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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知识产权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50周岁以下;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博士,已有正高级职称或任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具有优良的师德和教学科研业绩,具有丰富的学术实践经验和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具备组织协调学科发展的能力; |
1、承担本科生《知识产权法》或硕士研究生《电子商务法》、博士研究生《信息法与电子商务法》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学科教授的团队,三年内发表CSSCI期刊论文不少于四篇,其中一篇为重要期刊; 3、积极完成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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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刑法 |
0-1 |
1、年龄要求:一般50周岁以下;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刑法博士,已有正高级职称或任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具有优良的师德和教学科研业绩,具有丰富的学术实践经验和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具备组织协调学科发展的能力; |
1、承担本科《刑法学》或研究生刑法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的科研工作要求(组建和引领刑法学科的科研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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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国际法 |
1 |
1、年龄要求:全职在校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成绩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具有985高校或政法大学国际法博士学位,在海外高校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或者在国内院校担任教授职务(需有1年以上海外工作或研修经历);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能够胜任国际法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全英文和双语教学工作。 |
1、承担本科《法律英语》、《国际经济法(双语)》等课程,研究生《国际经济法专题(双语)》等课程的授课工作; 2、完成学校学院的的科研工作要求,参加国际法科研团队,每两年公开发表重要期刊一篇以上;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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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诉讼法 |
1 |
1、年龄要求:一般50周岁以下; 2、学历和学术背景要求:诉讼法博士,已有正高级职称或任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 3、师德师风和学术水平要求:具有优良的师德和教学科研业绩,诉讼法领域有重要影响,具有丰富的学术实践经验和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具备组织协调学科发展的能力; |
1、承担本科或研究生具体课程的授课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工作;所任课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2、完成学校学院的的科研工作要求(组建和引领诉讼法学科的科研团队); 3、参与学院的公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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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力强
Tel:023-65120503
Email:llq6543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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