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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汉市2015年面向海外留学人员专项选聘优秀专业人才

(全职,发布于2015-01-2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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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储备,服务和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拟面向海外留学人员中,专项选聘一批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市、区(开发区)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中国留学生。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国内“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或教育部认定的海外高校本科学历学位,且在201311以后、201581以前获得教育部认定的海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3、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911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2周岁以下(198311以后出生);

报考国有企业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11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2周岁以下(198311以后出生)。

4、具有三个中心、三个武汉建设紧缺急需的专业背景。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1、报名。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3),按照要求填写后发送至:whs2015zxzp9@。报名时间:2014122(周四)上午8:00--201537(周六)下午3:00,以邮件投递时间(北京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武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根据考生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分别对报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分别在武汉组工网(ww***.cn[点击查看])、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公布,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通过邮件及电话向本人回复。

3、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于20153月中旬在武汉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能力和职位匹配度。面试于20153月中旬在武汉集中组织面试,笔试后即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武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另行通知。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5、考察。武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结合拟选聘岗位要求,按照拟选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1.5的比例研究提出入围考察人员名单,组织开展考察,综合分析确定拟聘用人员。

6、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人选中递补,不宜递补的,取消该职位计划。

7、公示及聘用。对体检合格的,统一在武汉组工网、武汉人事考试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聘用合同。

四、有关待遇

1、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到7级管理岗位工作,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到8级管理岗位工作。

2、国有企业聘用人员一般安排到市属国有企业相应管理岗位工作。

五、其他要求

1、本《公告》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请参加选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报考事业单位岗位咨询电话:027-8818591288185913(传真);报考国有企业岗位咨询电话:027-88185917

附:1、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海外留学人员专项选聘优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2、武汉市国有企业面向海外留学人员专项选聘优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3、《报名登记表》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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