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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二)岗位资格条件说明:
1、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2、除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外,原则上硕士生为应届在27岁以下,往届在30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3岁;本科生应届在25岁以下,往届在27岁以下。所有年龄要求计算截止2014年12月31日。
3、以上所有岗位的起点学历都要求为二本及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双证,不含专升本、自考本科等;硕士要求为全日制双证硕士。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应聘的人员持以下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学校人事处报名:
1、《武汉轻工大学非教学岗位招聘报名表》(附后,贴免冠近照);
2、详细简历1份;
3、相关证明材料1套(身份证、本科及以及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2寸登记照2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30日。
报名地点设在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502室。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2、应聘者应明确具体的岗位意向,每人限报1岗。为体现竞争、择优的精神,原则上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应聘者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考核及体检等
本次招聘工作由武汉轻工大学组织进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道德素养、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素质、对教育事业的认知、综合素质与能力等。笔试初步定于2015年2月2日(周一)上午9:00-11:00在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科教楼举行。
学校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
2、复试:复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沟通协调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考生笔试、复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4、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用人部门进行考察,有条件的部门可以采取试岗履职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方可录用。
5、递补:复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若有放弃资格者或不合格者,学校可依据成绩依次递补后续应聘者。
五、公示、聘用:
1、通过上述程序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学校人事处办理录用手续。
2、所有受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管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为正式聘用。
3、受聘人员的职业晋升渠道实行分类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管理人员按照按行政职务职级晋升,辅导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选择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职级晋升。
4、鉴于受聘人员承担岗位职责任务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学校不支持在职攻读学历学位。受聘人员要攻读高一级学历学位的先行办理调离手续。
六、联系方式
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邮 编:430023
联系人:夏丹
电 话:027-83955541
附件:武汉轻工大学非教学岗位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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