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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苏)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5公开招聘教师

(全职,发布于2015-02-0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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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5]10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师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sy***.cn[点击查看](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5日09:00-2015年3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2015年3月1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人数,按照硕士1:3开考比例组织试讲和面试,招聘博士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法:①试讲; ②面试。

  (1)试讲办法由学院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4)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①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最终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7088280,87088122

  联系人: 朱老师,张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7088185

  联系人:滕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28日

  

附件: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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