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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青少年宫

(全职,发布于2015-02-04)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新媒体工作人员|新闻信息工作人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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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丽水市青少年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新媒体工作人员1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

2.计算机信息管理及应用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21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建设、运用新媒体(网站、微信、APP等)的能力。

(二)新闻信息工作人员1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

2.新闻传播、中文或文秘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21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信息写作和新闻宣传能力。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2226止。

2.报名地点:丽水市青少年宫2203办公室(丽水市大猷街34号)联系电话:2072138

3.报名要求:凡具备以上资格并有意报考者,需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资格审查:按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二)考试:

1.新媒体工作人员采取计算机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新闻信息工作人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具体事项待定。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聘用及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满1年后,予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在每年3万元以上。

本次招聘具体工作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青少年宫负责解释。

丽水市青少年宫

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 丽水市青少年宫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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