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一、招聘计划
心理咨询师
1、具有全日制硕士或以上学历,心理学专业;
2、非应届毕业生需持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二年以上心理服务或心理咨询从业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应届毕业生需持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4、品貌端正,反应敏锐,气质沉稳,对心理咨询职业、行业有较深的认识,热爱心理咨询工作,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亲和力强,有良好的信息技术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活动策划及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程序
1.登记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包含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电子版)以E-mail方式发至学校组织人事处,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按下列格式填写:“姓名 性别 应聘岗位 是否应届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或职称 现居住地省份 ”,否则我们将不予受理。
E-mail:jsjx_zxkrsc@
联系电话:0519-69872258、69872268
联系人:戴老师、陈老师
2.资格初审
学校按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比较,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3.综合考核
(1)学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专家,根据岗位要求,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参加考核人员须持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
(2)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组织人事处审核,报校党委会审批。
4.体检要求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江苏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应聘岗位执行。
5、通知合格者办理各项入职手续。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国家、江苏省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特别注意
所有应聘人员请按照我校招聘计划各项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不符合计划的资料将不会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江苏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