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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1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5-03-1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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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是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补助,机构规格为副厅级,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医药卫生科研机构。目前正开展天目山路科技综合大楼、临安创新基地及滨江病毒病和安评中心的建设,建成后的医科院将拥有一流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并形成天目山路、临安、滨江三大区块。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6个岗位共26人。

    招聘岗位经本次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岗位将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1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45周岁及以下"专指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一些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首次集中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下午5时。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专用招聘邮箱ykyzhaopin@,附报名表(附件2)、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电子材料。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我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招聘条件对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安排笔试。应聘其它岗位的人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免于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1.笔试。

    首次笔试时间:2015年4月14日举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需要进行笔试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4月13日下午14:00-16:00到省医学科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业务知识。

    笔试结束后在网上公布笔试结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倍的,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全部入围。

    2.面试。

    首次面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4月15日-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应接受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与招聘条件有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视情况提供本人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业务能力、科研素养和综合性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医科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通知通告);

    2.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ww***.cn[点击查看],政务公开/招聘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7;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医学科学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215518(王老师)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82号

    邮    编:310013

 

    附件:1.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1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表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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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15年招聘岗位表(2015特岗).xls
附件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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