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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17:30
地点:旗山校区生活北区榕苑花香园三楼毕业生供需见面中心
主办: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规定,为补充师资队伍,罗湖区教育系统计划赴江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和山东师范大学设考点,面向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5年毕业生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200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表所要求条件的2015年毕业的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5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均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的其本科学历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则本科学历不可以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本科生报考的,所学专业必须是所报职位所列的本科专业;研究生报考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职位所列本科专业对应。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4.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非师范类专业的报考者,报名现场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合格证书。考试入围的,毕业后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5周岁(即1979年3月31日之后出生),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4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3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立江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和山东师范大学五个考点,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时间:
2015年3月23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考地点:
江西师范大学:详见3月18日罗湖教育信息网公告
湖南师范大学:详见3月18日罗湖教育信息网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详见3月18日罗湖教育信息网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详见3月18日罗湖教育信息网公告
山东师范大学:详见3月18日罗湖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通过查看资料、询问等方式进行预评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请考生于3月24日(周二)上午10:30分之后登录罗湖区教育信息网(ww***net[点击查看]),在公告栏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领取《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并根据要求准时参加面试。
3.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交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表(需贴照片、提交原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合格证书)、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另,研究生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本科成绩单。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取得毕业证)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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