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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学院2015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5-03-2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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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嘉兴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次招聘岗位人员工作地点为嘉兴市。

二、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 4个岗位各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     招聘条件

1.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2.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   具备在2015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的条件;

 (二)     岗位及基本要求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

人数

基本要求

图书馆

信息咨询服务

1、承担信息素养教学工作;2、信息情报咨询工作及图书馆的相关服务工作。

1

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专业,熟悉各类学术数字资源及图书馆的相关服务,具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能力。

计划财务处

财务管理

从事学校财务系统维护、预决算管理等工作。

1

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专业,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网管中心

网络管理

1.学校网络设备和线路的管理和维护,包括网络的物理和逻辑架构设计,网络设备的安装和配置,网络设备和线路故障的判断和排除等;

2.学校网络管理系统和信息系统的维护,包括网络操作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配置和运行维护,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安装和维护等。

1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学报编辑部

数字媒体编辑

1.负责学报编辑部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2.担任办公采编系统管理员和学术期刊"数字优先出版"系统管理员,以及与各签约数据库数据的传送工作;
3.承担学报编辑部的排版(方正)、校对工作;
4.负责部分栏目审稿专家库建设工作,熟悉稿件的组稿、初审、送审、用退稿通知、编修及其相关工作流程,以便在考取责任编辑资格后从事此项工作。 

1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信息获取能力。

           

三、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     信息发布平台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ww***.cn[点击查看]);

2、嘉兴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

招聘过程中有关面试、拟聘用等信息仅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1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登录公开招聘系统(rs***.cn[点击查看])进入公开招聘栏目,填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证件照、简历、应聘审核表、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费用。

3、资格审查:对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由我校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资格审查结果将于4月上旬在嘉兴学院网站公布。

 (三)     考试

(1)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来参加面试时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到现场复审,对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

 (3)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考查应聘者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情况,则对并列第一的应聘者进行加试,加试分计入面试成绩。

(四)     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学校将安排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

(五)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     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四、    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嘉兴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3-83642345。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    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嘉兴学院人事处咨询。

 通讯地址: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咨询电话:0573-83641212          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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