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田留守处招聘信息
梅田留守处位于乐昌市坪石镇内,隶属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其前身是广东省梅田矿务局。2002
年12
月,随着原企业的关闭破产成立了梅田留守处。该处内设4
个留守工作站和7
个部室,主要负责处理原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承担信访维稳、留守服务和基层党建三方面工作。为保障留守队伍的稳定,进一步做好留守服务工作,现计划
招聘部分留守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6
人,岗位类别为政工、文秘、法律、财务类。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15
年应届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
能熟练操作各种常用办公软件,各种办公设备设施;
4.
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团结同志,懂得规划,有管理和组织能力;
5.
有文体特长者优先,本地人或愿意在当地长期发展者优先。
(二)岗位要求
1.
政工岗位、文秘岗位
(1
)文秘、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2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2.
法律岗位
(1
)法律相关专业毕业;
(2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3.
财务岗位
(1
)财会金融类、税务审计类相关专业毕业;
(2
)熟悉相关会计法规和税法相关规定,熟悉财务及税务流程;(3
)熟练操作财务软件;
(4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招聘人员薪资福利待遇
1.
月收入:3000
元左右,购买五险一金;
2.
薪酬由财政资金支付,收入稳定,逐年增长;
3
.维稳补贴:300
元/
月,年度考核奖;
4.
五天8
小时工作制,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病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5
.非本地毕业生可提供住宿。
四、其他
1
、招聘人员一经录用,按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叁年。
2
、招聘试用期3
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少于正式录用工资的80%
。
3
、试用期满后,合格者为留守处聘用人员。
五、招聘报名时间及提供资料情况
1
、报名时间从2015
年3月18日至3月31日止。
2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应聘资料:招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电子板件)
3
、报名方式:可将应聘资料发送至
mtlscdqb@
,或直接至梅田留守处党群工作部报名。
4
、应聘人员报名后,先由招聘办审核合符条件者,通知面试,择优录用(未被录用者,相关资料怒不退回)。
5
、工作地点:广东省乐昌市坪石镇群众路
6 、联系电话:0751 —5524121 ,梅田留守处党群工作部。
梅田留守处招聘人员登记表请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