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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

(全职,发布于2015-04-01)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专职工作人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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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律师协会队伍建设,根据律协秘书处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开展各项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职工作人员2名(至少1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具有全日制中文或法律(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31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普通院校在读学生,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32741

2、报名地点: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济宁市建设北路123号,亿维数码广场对过路西);

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报名时须填写《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考试和面试

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后管理和待遇

对考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择优续聘。聘用人员工资2000元/月,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聘用后,派往济宁市律师协会工作,并服从管理。

五、其他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289211013153700606

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

20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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