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2015年外出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教育事业稳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吸纳更多高层次人才。根据《肇庆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肇教人[2015]12号)精神,经县人社局核准,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县组成外出招聘教师工作小组,前往江西师范大学招聘40名应往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市“强师工程”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外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组 长:翁卓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李亚旭(县府办副主任) 陈茂辉(县编办主任)廖肇健(县教育局局长) 钱树忠(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冯智灵(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沈庆兰(县编办副主任) 黎盛光(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永豪(县人社局事业管理股股长) 徐世华(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罗林嘉(广宁中学校长) 梁新华(广宁一中校长) 肖有灼(广宁中学副校长) 梁肇杨(广宁一中办公室主任)
专业人 数
数
单 位 |
小计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物
理 |
化
学 |
生
物 |
政
治 |
历
史 |
美
术 |
地
理 |
音乐 |
信息技术 |
机电电子 |
电子商务 |
备
注 |
广宁中学 |
15 |
3 |
3 |
2 |
1 |
2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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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一中 |
20 |
3 |
7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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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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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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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中职
学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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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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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0 |
6 |
10 |
7 |
4 |
2 |
1 |
2 |
1 |
1 |
1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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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对象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 1、应往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30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 五、时间、地点 时间:招聘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具体行程安排见附表)。 地点:江西师范大学。 六、报名时应带材料 应届生个人简历一份(含学校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和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往届生个人简历一份(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未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修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或成绩单)。 七、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基本程序为:资格审查、面试、办理签订协议手续。 1、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具体方式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学校做好考察应聘毕业生面试时的教学水平和能力等测试的准备工作。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人员。 3、办理协议签订手续:经外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讨论后择优录用,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八、待遇 我县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约65000多元,大学本科毕业生第一年平均工资收入约50000多元,硕士毕业生年平均工资收入约70000多元,工作后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被聘并签约的学生,工资收入全部由财政供养。试用期1年,试用合格转正后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热烈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应聘。
广宁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