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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全职,发布于2015-04-07)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药学或药物分析|中药学或生药学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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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市公开招聘相关规定,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隶属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拔款,办公地点位于金华市胜利街648号。主要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等质量检验及相关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检验岗位工作人员2名。

1、学历: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专业:药学或药物分析1名,中药学或生药学1名。

3、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4741516止(不含法定节假日)。

2、报名地点: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办公室(金华市胜利街648号)。

3、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科研业绩、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经过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开具的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先生电话:0579-823184570579-82337208

网址:http:∥ww***net[点击查看]

地址:金华市胜利街648

邮编:321000

附: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可网上下载)

主管单位:用人单位: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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