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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学院、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5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5-04-15)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
  • 信息来源:嘉兴学院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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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嘉兴学院、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为嘉兴学院独立学院。本次招聘岗位人员工作地点为嘉兴市。

  • 二、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 3个岗位共4人。

  • (一) 招聘条件
  • 1.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 2.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 3.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4. 具备在2015年7月31日前报到的要求;
  • (二) 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基本要求

嘉兴学院

南湖学院

教学秘书

管理岗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负责教学任务的安排落实、学生的成绩管理、学籍处理及各类文档的整理归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嘉兴学院

南湖学院

行政秘书

管理岗

1

中共党员,高等教育学、教育管理学、秘书类专业,熟悉办公室公文处理和高校党建工作,具备较好的计算机应用操作技能。

宣传部

新闻中心干事

管理岗

1

中共党员,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新闻采编能力,熟练计算机网络应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热爱新闻事业,具有良好的新闻职业道德;人品端正,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 三、 招聘程序与办法
  • (一) 信息发布平台

1、嘉兴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

2、嘉兴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

招聘过程中有关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拟聘用等信息仅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登录公开招聘系统(rs***.cn[点击查看])进入公开招聘栏目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报名不收取费用。

根据系统要求填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附件有证件照、简历、应聘审核表、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信息提交检查无误后请点击"确认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应聘者应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5月上旬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

  • (三)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1. 笔试

  笔试内容:相应岗位综合性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2015年5月上旬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到现场复审,对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身份证、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 3. 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 (四) 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学校将安排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

  • (五)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 (六) 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对于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取消应聘者的录用资格。

  • 四、 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嘉兴学院监察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3-83642345。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 五、 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嘉兴学院人事处咨询。

 通讯地址: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咨询电话:0573-83641212          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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