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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新区时代定海现代化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区人才储备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对人才引进体制机制的一种探索和创新,为高层次与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提供一个平台。其主要功能是围绕定海区建设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引进和储备一批急需的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
二、招聘计划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户籍要求 |
所学专业要求 |
所需资格条件 |
笔试考试类别 |
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 |
区渔业经营管理站 |
工作人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户籍不限 |
水产养殖学、水产养殖 |
2年以上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截止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定海区昌国路61号);
(3)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2015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1,可在定海党建网、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以下简称招聘网站]),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对应聘人员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在招聘网站上通知)。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缴费
报名收费按照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人每科40元。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为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C类)》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
2、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能入围面试),并在招聘网站上予以公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复审应由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面试资格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招聘网站上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招聘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其中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成绩(笔试总成绩除以3)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 面试成绩×5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人才储备中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并在定海党建网和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采取“先试用后入编”的方式,与区人才储备中心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作为试用考核期,试用考核期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试用考核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区人才办备案。试用考核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区人才储备中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入围考核人员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入围考核人员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试用考核期的薪酬实行年薪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为6万元(含单位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下同),博士研究生为7万元。
六、公示及聘用
试用考核期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定海党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定海党建网、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党建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0580—2601592;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
八、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0580—2601592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037438
附件:
1、2015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