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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晋人社厅发【2015】14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省委宣传部委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省互联网宣传研究中心、省委图书资料馆、省委前进期刊总社及《前进》杂志社,总计14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条件;
5、身体健康;
6、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统计表);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
(一)公告发布
公告信息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cn[点击查看])、山西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发布;省委宣传部在山西黄河新闻网发布,网址:ww***.cn[点击查看]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9:00至2015年4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并填写《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时,所填必须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报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4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5月19日-22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到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和省委宣传部干部处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要及时、准确。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4月26日17:00之前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4月26日17:00至4月2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
笔试(综合知识考试)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上午09:00-11:00。
笔试满分100分,占招聘考试总成绩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并在黄河新闻网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占招聘考试总成绩40%。
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拟招聘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资格复审
1、由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和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存在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时间待定。
(六)面试
1、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时统一评分标准,在评委给出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
2、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40%。
3、面试组织实施在笔试进行后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黄河新闻网,原则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月内完成。
4、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5、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
综合知识测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七) 体检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组织体检,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经省委宣传部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参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1、考察由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和招聘单位共同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
2、对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省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黄河新闻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胡亿鑫:4045494
省互联网宣传研究中心 魏 宁:4019878
前进期刊总社 王淑英:3046530
前进杂志社 李春生:4033793
省委图书资料馆 乐徐亮:4019494
监督电话:
省委宣传部机关党委 耿克文:401949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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