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吉林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 |
民族研究 |
专业技术初级 |
财政全 额拨款 |
1 |
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民族学(二级学科)、社会学(二级学科)、人类学、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 |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吉林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 |
宗教研究 |
专业技术初级 |
财政全 额拨款 |
1 |
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社会学(二级学科)、中国哲学、外国哲学、宗教学。 |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5年5月12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945号 吉林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一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号)》(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5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90487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处)
0431—87989316(吉林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
0431—87959655(传真后请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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