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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西西安文理学院2015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5-05-0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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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文理学院是西安市属唯一的本科院校,为实现学校转型发展和建设西安大学的目标,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西安文理学院拟公开招聘教授、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科研条件。


  5.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教授一般为50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试讲与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西安市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西安文理学院官网(ww***org[点击查看])等网站上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应聘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投递简历两种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12月31日


  2.报名地点:西安文理学院行政楼二楼人事处人事科


  3.报名电子简历邮箱:renshichu@


  (三)试讲与面试


  1.试讲与面试工作由西安文理学院组织实施。


  2.通过简历审核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试讲与面试工作。试讲与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品德、授课水平、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学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从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学方法等方面对试讲与面试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在全部考核环节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打分并形成书面意见。


  (四)体检


  1.通过试讲与面试的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由于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由西安文理学院重新组织该岗位招聘工作。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西安文理学院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此次公开招聘的新参加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信息根据招聘情况随时更新。


  三、联系电话


  西安市人社局:029-86786870


  西安市教育局:029-86787710


  西安文理学院:029-88250319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西安文理学院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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