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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不限人数 | 职位类型: | 全职 |
工作地点: | 湖北 | 发布日期: | 2015-05-18 |
截止日期: |
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启示
武汉纺织大学占地2000多亩,拥有阳光、南湖、东湖三个校区,地处光谷腹地,植根于荆楚文明之沃土,敢为人先,勇立潮头,践行特色办学理念,秉承“崇真尚美”校训,坚持“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发展精神、彰显特色的执着精神”,历经五十余载,已成为理、工、文、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现有在校生近25000人,拥有20个教学院部。是国家卓越工程师试点院校,现有本科专业54个,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7个,拥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其中工程硕士领域7个。
会计学院是武汉纺织大学重点建设的特色学院,办学层次包含硕士、本科,以全日制普通本科为主,在校生规模2500人。会计学院是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单位、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纺织产业发展研究会秘书处依托单位、湖北省工程造价协会重点联系单位。自1982年招生以来,会计相关学科为社会尤其是为湖北省的财税、金融系统及纺织产业培养了大批优秀会计人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会计学院现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工程造价3个本科专业及CPA、ACCA两个专门化方向。拥有会计学、企业管理两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招收会计学、财务管理方向等学术型研究生;拥有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MPACC),着力培养具有开拓创新能力和管理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一、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人选
(一)招聘学科(专业)
纺织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轻化工程(染整)、纺织机械、环境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
“楚天学者计划”分为特聘教授(含“楚天学者计划”主讲教授)、“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和“楚天学子”三个层次。具体的招聘条件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1.“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安排过渡住房一套,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年;聘用人员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4万元以内来校工作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3)科研启动费20-30万元,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4)正式调入人员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2.“楚天学者计划”主讲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主讲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4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3.“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讲座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万元;
(2)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4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4、“楚天学者计划”楚天学子: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楚天学子”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享受购房补贴25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安排过渡住房一套,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年;
(3)科研启动费社会科学类5-10万元,自然科学类10-15万元,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二、学校“阳光学者计划”人选
(一)招聘学科(专业)
纺织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管理学、经济学、英语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等。
(二)招聘条件
“阳光学者计划”分为“阳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阳光学者计划”讲座教授、 “阳光学子”三个层次。具体的招聘条件见《关于印发〈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1.“阳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聘期内享受学校专项资金提供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职工的工资福利;享受购房补贴35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安排过渡住房一套,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年;聘用人员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2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3)科研启动费社会科学类5-10万元,自然科学类10-20万元,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4)正式调入人员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2.“阳光学者计划”讲座教授:
(1)聘期内享受学校专项资金提供的讲座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
(2)每年享受2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3.“阳光学者计划”阳光学子:
(1)聘期内享受学校专项资金提供的阳光学子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职工的工资福利; 享受购房补贴20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安排过渡住房一套,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年;
(3)科研启动费社会科学类5-8万元,自然科学类8-15万元。
三、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和优秀博士
1. 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职工的工资福利; 享受购房补贴2-10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
2. 视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社会科学类1-2万元,自然科学类2-5万元;
3.优秀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和博士可考虑家属安置问题。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楚天学者计划”各类岗位需通过湖北省评审。
2. 超过引进协议规定任务的教学科研成果,其超过部分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奖励。
3. 上述费用,均为税前金额,如涉及国家税收相关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会计学院教师引进计划
二级院(部) |
需求学科领域及
专业 |
学历、
职称要求 |
毕业学校类型 |
岗位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博士或教授 |
海外优先 |
教师 |
工程造价 |
博士、教授或高工 |
工程背景优先 |
教师 |
|
财务管理 |
博士或教授 |
海外优先 |
教师 |
|
其他经济管理专业 |
博士或教授 |
海外优先 |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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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特1号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
邮政编码:430200
联 系 人:姜老师
电 话:027-59367548,18008655886
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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