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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西藏军区总医院2015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5-05-21)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
  • 信息来源: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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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军区总医院 —— 如下
招聘专业: 招聘对象: 应届生
学历要求: 本科 工作地区:
招聘人数: 110 投递方式: 如下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添加时间: 2015/5/21 截止时间: 2015/8/1
浏览次数: 6

岗位要求:

西藏拉萨某部队三甲医院规培学习人员生活补贴

及聘用医药技护类人员工资标准


一、           
医药技护类人员:

 

药技护类

规培人员生活补贴:   5200/

无证人员生活补贴:     4200/

 

正式聘用护士工资标准: 5000/

助理医师工资标准:   6500/

药士技士工资标准:     5800/

住院医师工资标准:   7900/

药师技师工资标准:     6300/

主治医师工资标准:   9000/

主管药技师工资标准:   7800/

副主医师工资标准:12000/

副主任药技师工资标准: 9800/

医师工资标准:  14000/

主任药技师工资标准:  10800/

注:以上标准均为通过国家资格考试人员标准,通过西藏地区资格考试人员在以上标准基础上相应降低800.00元。试用期统一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上述相应人员月工资标准的80%按月发放。所有无院内住房人员每月发给住房公积金补贴150元。


二、           
增资及卫生津贴201511日起以上人员,在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在以上工资的基础上每年每月工资增加200元;但工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级职称的工资总额(年度增资每年1月份核准)。依据国家、军队、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同时享受相同岗位军人的医疗卫生保健津贴标准。


三、           
合同签订:1.医类第一学历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药技护类第一学历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有全国资格证者首签合同8年,中途随时可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离职。3.每年2月份集中签订一次合同。


四、           
五险一金:所有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人员,均按照军队规定购买保险,医院提供住房或领取住房公积金补贴者(150/月),医院不再统一购买住房公积金,确需医院购买住房公积金者,请以书面形式告知医院,有关费用缴纳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           
休假:依据国务院令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聘用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天(次年1月份核发)。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每年均可享受45天探亲假(含路途时间和带薪年休假时间),来回路费可报销800元(本院家属差旅费已核发,不再另行报销),同时享受500元的生活补助。女性产假6个月,每月享受500元生活补助。均为次年2月份核发。参加规培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每年均可享受30天探亲假(含路途时间),来回路费可报销800元(本院家属差旅费已核发,不再另行报销),同时享受500元的生活补助。均为次年2月份核发。


六、           
绩效工资以上医药技护类人员工资标准均不含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后开始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与同年资同类军人(或文职人员)同等待遇。其余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军队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问题解释

1、住房问题:取得全国医师资格证书后医院目前提供两人住二室一厅一厨一卫,药技护两人住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医院如不能提供院内住房者,每月发给住房公积金补贴150元。

3、户口问题:由于民族地区特殊的户籍管理制度,目前暂不能解决到西藏的落户问题。请直接回原籍落户、档案随转人才中心。

4、合同问题:在取得全国资格证之前,参加规范化培训学习,取得全国资格证之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非军人无编制)时间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5、就业协议问题:医院与有关人员达成双向就业协议,请将就业协议(一式三到四份)信息填写完毕后(本人填写部分签字并加按手印,学校填写部分加盖学校公章),寄送至我院指定收件人处、医疗科签字加盖医务部公章,并将当中两份协议按照原地址寄回,另一份医疗科留底。就业协议一旦签订,双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执行,任何一方违约,应执行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2000.00(贰仟元整)违约金,并按规定退还就业协议。如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就业协议自动作废。

6、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娘热北路66号,邮编850007

医药技专业联系电话(传真)08916858028

护理专业联系电话08916858372

联系时间:周一-周五上班时间930-13:0016:00-18:30

7招收需求:由于本院新启用外科大楼、内科大楼和辅诊大楼,需招收以下专业规培生及聘用人员:

科室

专业

类别

第一学历最低文凭

需要数(人)

药研所

药学

药师

本科

7

高山病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3

妇产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5

肝胆外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2

体检中心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2

肾脏内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4

内分泌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2

神经外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2

小儿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2

病理科

病理学

医师

本科

1

骨一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2

烧伤整形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2

麻醉手术中心

麻醉医学

医师

本科

3

急诊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4

重症医学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2

眼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1

口腔科

口腔医学

技师

本科

1

泌尿外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3

感染病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5

血液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2

普通外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2

输血科

医学检验

技师

本科

1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1

CT/MRI中心

医学影像

医师

本科

3

医学影像

技师

专科

2

普放中心

医学影像

技师

专科

3

内镜中心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2

药剂科

中药学

药师

本科

1

 

药师

本科

2

特诊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3

耳鼻喉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2

心内科

临床医学

医师

本科

2

合计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