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西藏]西藏林芝地区党群系统2015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5-05-21)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陕西师范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陕西师范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西藏林芝地区党群系统2015引进人才
  2015/5/21 17:47:00   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浏览:
次   


一、单位简介
    为缓解西藏林芝地区部分单位人才紧缺压力,经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中共林芝地委组织部计划从区外高校引进13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到林芝地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引进13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名额、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见附件
岗位及名额.doc
三、招聘目标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圆满完成,进一步缓解我地区人才紧缺的现状,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为推动林芝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四、招聘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纪律处分;
 3、非西藏生源、非西藏院校的本科院校毕业生。委培生、定向生除外;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度放宽;
 6、具备引进岗位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和技能要求;
 7、身体健康;
 8、符合其他引进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学籍的;
 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工资待遇
    高校毕业生经引进、录用后,享受西藏干部职工同等待遇。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表请见附件。报名和面试相关程序请见附件
现场报名及面试相关事宜附件.doc报名表.doc 
    现场报名地点为相关高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截止时间为引进人才工作组在该高校工作时间。
    邮件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5日,邮箱:
lzgwyk@
2、报名所需材料
    邮件报名须提供报名表、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5寸全身生活彩照、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其他材料可在面试环节提供。面试环节须提供报名表原件1份、成绩单原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推荐表》原件1份。
3、资格初审。由林芝地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初审情况,由林芝地委组织部与毕业生本人联系,了解其基本情况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政策宣讲和面试
    林芝地委组织部指派工作组到相关高校开展宣讲会,并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宣讲会主要介绍西藏和林芝地区基本情况、讲解引进人才工作的相关政策、解疑答惑。 
面试合格者暂列入拟引进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
    凡拟引进人员,须进行政审。拟引进人员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政审及体检表见附件
政审表.doc体检表.doc
(五)签定协议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的稳定,引进人员须与中共林芝地委组织部签订就业协议。
(六)确定引进人员
    根据管理权限,拟引进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档案材料上报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引进人员名单。未审核通过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进藏工作及工作年限
    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进藏。引进人员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到林芝地委组织部报到,由林芝地委组织部按照引进计划派遣到各单位工作。
    引进人员应当服从组织安排,在林芝地区工作的年限不得少于8年。
(八)试用期制度
    凡引进人员,试用期均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西藏自治区同级同类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试用期满,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由各单位上报林芝地委组织部,取消引进资格。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 引进毕业生到西藏林芝地区工作后,属国家正式在编干部,其中:林芝地委党校引进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岗位);各县引进人员属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林芝地委组织部报到工作的,进藏路费由接受单位予以报销。
(三)毕业生在林芝地区工作8年期满后,若毕业生本人要求调动工作,自行联系妥当后,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若在西藏工作年限不满8年,毕业生本人要求辞职、离职的,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若在西藏工作年限不满8年,毕业生本人要求调动工作的,不予办理有关调动手续,按本人主动要求辞职处理。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蔺国俊
 2、联系电话:0894--5829779  13638942045
                                                     x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