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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山东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医药科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中医药大学主校区位于山东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总占地1829亩,建筑面积54.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中医药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4人,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cn[点击查看])和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网(http://ww***.cn[点击查看])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统一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并将电子稿分别发送至人事处及各教学用人单位电子信箱,人事处邮箱为zyyzhaopin2015@,各教学用人单位电子信箱见附件1备注处,邮件及附件2、3电子文档名称一律采用“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例如“教师1-李**-”。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学校人事处和相关学院对应聘人员的情况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材料包括:(1)本人签名的《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应聘山东中医药大学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并于
资格审查标准及需携带的相关材料样式见附件4,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网http://ww***.cn[点击查看]有关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不使用PPT)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网http://ww***.cn[点击查看]有关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学校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我校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我校招聘的全过程均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1-89628050
传真:0531-89628050
邮箱:zyyzhaopin2015@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3.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4.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山东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