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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申报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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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27 0:00:00 admin | ||||||||||||||||||||||||||||||||||||
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公开招聘 提示: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参加生科学院组织的小型招聘会,
时间:5月28日下午2:30分
地点:生科学院
按照县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申报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编制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经管理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此招聘方案。 一、编制基本情况 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关行政事业编制50名,其中: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席1名,其他工作人员41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行政事业编制空余47名。 二、招聘职位 科研教育专干3名 办公室信息专干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学历、年龄、专业及其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2、资格审查:由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纪工委一分局、县人才交流中心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考资格。 五、考试 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总分100分 内容: ①公共知识部分,占50分。 基本法律:《宪法》、《公务员法》; 职业道德:不指定复习资料; 时事政治:不指定复习资料。 ②专业知识部分,占50分 ③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 ④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考试当天下午在石门县政府网、石门人事人才网、县人才交流中心和县国土资源局宣传栏进行公示。 (二)面试:总分100分。 1、地点:县人才市场(原县人事局二楼) 2、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3、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气质形象等。 4、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 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5、成绩公示:面试成绩于考试当天下午在石门政府网、石门人事人才网、县人才交流中心和壶瓶山政府宣传栏进行公示。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折合考试综合成绩,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纪委一分局监督下临时确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纪工委一分局、县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具体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过程中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审。若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八、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考核后的应聘者确认为拟聘对象,由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报主管部门审批,然后到县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再到县编办完善编制手续。 九、监督 请县人大内司工委、县纪工委一分局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咨询电话:5329963(县人才交流中心) 5422413/13487908450 (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举报电话:5323171(县纪工委一分局)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公开招聘 按照县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申报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编制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经管理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此招聘方案。 一、编制基本情况 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关行政事业编制50名,其中: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席1名,其他工作人员41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行政事业编制空余48名。 二、招聘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属资源保护科专干(7月份进行正式考试)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学历、年龄、专业及其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2、资格审查:由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纪工委一分局、县人才交流中心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考资格。 五、考试 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总分100分 内容: ①公共知识部分,占50分。 基本法律:《宪法》、《公务员法》; 职业道德:不指定复习资料; 时事政治:不指定复习资料。 ②专业知识部分,占50分 ③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 ④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考试当天下午在石门县政府网、石门人事人才网、县人才交流中心和县国土资源局宣传栏进行公示。 (二)面试:总分100分。 1、地点:县人才市场(原县人事局二楼) 2、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3、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气质形象等。 4、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 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5、成绩公示:面试成绩于考试当天下午在石门政府网、石门人事人才网、县人才交流中心和县国土资源局宣传栏进行公示。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折合考试综合成绩,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纪委一分局监督下临时确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纪工委一分局、县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具体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过程中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审。若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八、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考核后的应聘者确认为拟聘对象,由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报主管部门审批,然后到县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再到县编办完善编制手续。 九、监督 请县人大内司工委、县纪工委一分局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咨询电话:5329963(县人才交流中心) 5422413/13487908450 (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举报电话:5323171(县纪工委一分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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