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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环境监测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从事高空作业能力;
2.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学习主动性和沟通协调能力;
3.年龄50周岁(含)以下的男性;
4.大专及以上学历,化学及其相关专业;
5.具有环境监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考试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上午9:00—2015年6月1日17:00。
报名地点:南岸区环保局办公室(南岸区茶园行政中心B区2号楼15楼1501室)。
联系电话:62801113
报名方式:直接到报名地点或网上报名均可(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发送至1594515011@)。
报名应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填写的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免冠照片1张。
(5)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专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考试考核及资格审查
1.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将于
面试要求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9:30分前到达指定地点,并带上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备查,逾时未到者视为弃权。
(三)聘用及待遇
面试合格的拟聘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享受聘用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南岸区环保局及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