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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外事侨务事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领事服务中心)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及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优秀高素质人才共6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考核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具有普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普通高等教育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归国人员。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6月28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hrservicecenter@)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二0一五年公开招聘优秀高素质人才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2)个人简历;(3)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的电子版等,发送到邮箱:hrservicecenter@)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登陆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ww***.cn[点击查看])查询可参加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要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
六、考试及考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原件校验
1、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原件校验,通过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发《笔试通知书》。
2、校验内容:报考者须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称、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单位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公开考核招聘的证明。
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笔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方可领取笔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笔试资格,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笔试内容为报考相关学科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不得使用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布。
缺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四)考察和考核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的1:1,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考核人员。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合格者进入下一步程序。
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形成考察报告并提出聘用的最终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核备案。考察安排另行通知。考察考核前因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考察、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附件:
1、《成都市外事侨务事务服务中心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2、《成都市外事侨务事务服务中心二0一五年公开考核招聘优秀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2015年6月19日
附件:附件1:成都市外事侨务事务服务中心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附件2:2015公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