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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玉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5招聘协勤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5-07-0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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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协勤人员1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未受过党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无不良嗜好。

  4、中共党员、警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5、男性同等情况下持C1或E驾照优先。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1、男性8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68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

  2、女性1名,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

  3、大队对外宣传工作人员1名,身高不限,性别不限,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关专业者优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2015年8月1日。

  2、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楼办公室。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856-3222552。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2张。

  四、招聘程序

  1、面试;

  2、体检;

  3、政审。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4、拟定招聘人选。拟招聘人选在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

  5、上岗培训。对拟招聘人选进行上岗基本素质能力培训。

  6、聘用。对上岗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选,由我大队提出岗位安排方案,与招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人员,按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基础工资1800元/月(含基础工资1500元、考核工资300元),三金一险除外。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被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食宿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