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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汤泉街道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办幼儿园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幼儿教师18名、保育员9名、保健老师1名、食堂工作人员3名、保安2名。工作地点汤泉中心幼儿园或汤泉(龙山)第二幼儿园,须服从招聘单位统一调配。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任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
2.保育员任职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
3.幼儿保健教师任职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
4.食堂工作人员任职条件:汤泉街道(含龙山片区)户口并常住汤泉辖区,年龄35—45周岁(
5.保安任职条件:汤泉街道(含龙山片区)户口并常住汤泉辖区,年龄50周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文体中心(汤泉街道九龙社区二楼)
3.联系电话:025-58244680,手机:15312069012。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保育员上岗证、保健教师上岗证、厨师上岗、保安上岗证)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个人简历及报名表(现场领取并填写);其他能证明本人相关能力的材料。
四、招聘及录用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面试:幼儿教师综合考查说、写、画、弹、跳、唱方面的专业技能;保育员、保健教师重点考查幼儿保育、保健方面的应知应会知识;食堂工作人员重点考查食品安全知识;保安人员重点考查安全保卫知识。面试结果复核汇总后进行公示。
3.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4.政审:通过公安警务平台,查询应聘者是否有不良记录。
5.录用: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按照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决定录用名单。同等条件下,原龙山幼儿园的工作人员优先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6.面试及体检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采取基本工资加考核工资的形式支付,并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保险,缴费标准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六、其他说明
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汤泉街道办事处文体中心。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汤泉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