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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雨山建设,满足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经雨山区政府同意,雨山区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辅助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编外辅助人员10名,其中:书记员5名、导诉员或声讯员5名。
二、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学历及专业:
1、书记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中文、哲学、政治、历史、英语专业;
2、导诉员及声讯员: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六)具有一定的语言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1、个人报名。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雨山区法院大院内(湖西南路1357号),报名时间为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
(3)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区法院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并签署复审意见。
3、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
4、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时事政治、区情等有关知识。
笔试时间:
5、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情境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和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有本区法院工作经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最后一名如有多人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实际参考人员不足面试人员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6、总分核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合成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7、体检与考察。体检由区法院组织实施。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一周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法院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8、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在雨山区政府网站、雨山区法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8215985(雨山区法院);2495126(雨山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2322617(雨山区监察局)
雨山区人民法院
雨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