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迫切需要一批高素质、高知识结构的人才充实到不同岗位,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本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全日制普通类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
3、年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
4、招聘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或刑事处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政府各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列入县财政事业编制或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1、永清县财政局下属乡镇财政所4人:财政学类、会计学、统计学共2人(要求有会计证),汉语言文学1人,工程造价、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共1人;
2、永清县人社局下属乡镇劳动保障所5人(永清县户籍或配偶为永清县户籍):汉语言文学1人,会计学、财务管理共1人(要求有会计证),不限专业3人;
3、永清县林业局下属森林病虫害防治站1人(永清县户籍或配偶为永清县户籍):林业工程专业;
4、永清县电视台2人(男女各1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5、永清县农业局下属农业信息中心1人:农学;
6、永清县综合执法局5人(适合男性):法学2人(有学士学位)、计算机类1人、土木工程1人、城乡规划1人;
7、永清县食药监局3人(适合男性):法学、药学类、计算机类、食品科学与工程、汉语言文学;
8、永清县妇幼保健站1人:医学影像学(有卫生执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9、乡镇农业服务中心4人: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水产养殖学、农业经济管理类、农业工程类、农业资源与环境;
10、永清县司法局公证处1人(自收自支编制):法学(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2年以上公证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
11、永清县建设局下属市场管理委员会2人(自收自支编制):土木工程。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三楼315室。
2、报名考生须持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
(4)学位证;
(5)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领取报到证的,需提供大学生就业协议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二份。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
3、考务费每人100元(不退)。
4、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缩减相关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并通知相应报考人员。
5、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考生填写《永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6、考试的相关信息在永清县政府网站、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公布,报名者可随时关注。
本人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报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时须提供真实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
1、笔试:
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同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外聘专业机构命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县妇幼保健站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复审: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业人员担任评委,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县妇幼保健站招聘面试由卫生局提出面试方案,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比例内末位相同者,“大学生村官”和参加“三支一扶”考生优先参加考察;其他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五)考察、体检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递补;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被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合格者列入县财政事业编制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有关本次招聘考试的详细事宜,请咨询电话:0316—669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