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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2015招聘16名卫技类合同制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5-07-2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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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人员有关规定的通知》(吴卫人〔201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83199784期间出生),120急救医生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483199784期间出生)。

3、全日制医(药)学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名称

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

001

护理

1

4

大专及以上

护理类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证书者,提供合格考试成绩单)

002

120急救医生

1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003

120急救护士

1

3

中专及以上

护理类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004

药剂科

1

2

大专及以上

药学

 

005

检验科

1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006

放射科

1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

 

007

超声科

1

1

大专及以上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

 

008

妇产科

1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009

康复理疗科

1

1

大专及以上

康复治疗技术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8384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资格审查。由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发放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中,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布。

2、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名者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名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812(星期三),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五、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或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单》。

3、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次日在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六、体检

招聘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相应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在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生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被录用者持毕业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作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九、待遇

岗位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按我院相关规定文件执行。120急救医生岗位年薪不低于十万元。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774676,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71211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

201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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