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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局执法队伍建设,缓解一线执法人员不足,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执法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车辆驾驶和协助执法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较高;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四)身体健康,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素质;
(五)其它条件:
1、男性,28岁以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本区常住户口;
4、取得驾驶资格证满三年以上(截止到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区人力社保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区人力社保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届时组织报名工作,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45元。
报名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宝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元路与渔阳路交口西侧)
领取准考证时间: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
2.面试。
(四)体检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指定医院,对拟聘用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考核和聘用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试用期间,拟聘用人员出现不适合从事本职工作的情况,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停止试用,终止双方的工作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劳务派遣时间从试用期开始时间计算。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850元/月),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有关要求
为搞好此次公开招聘,积极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氛围,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对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
咨询电话:2924213129266007
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