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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庆安县城市交通协管队2015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5-08-2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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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安县城市交通协管队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城市交通协管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单位性质


  庆安县城市交通协管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县城市交通协管队,计划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详见《2015年庆安县城市交通协管队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本职工作;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及计算机相关专业;


  4、年龄在30(含)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人社局(政府一楼120办公室)。由县人社局、纪检两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报名办法


  凡属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按照附件1所需岗位报名,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3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3)报名费300元;


  五、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增加2分。


  六、考试程序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材料。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4)笔试成绩在庆安县人社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庆安县人社网站公示3天。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内容为上机操作,聘请专业老师进行评审。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经有关部门核实并确认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3、成绩汇总


  个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 面试成绩×60% 。个人总成绩在庆安县人社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和考核


  根据个人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人选。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执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复审。


  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确定人选


  根据个人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选,将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予以确定。


  (四)公示及聘用


  对确定拟聘用人员的情况在庆安县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附件1:2015年庆安县城市交通协管队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点击下载)


  庆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