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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省地质调查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5-08-2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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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市场科 宋晓阳 更新时间:2015-08-25 09:51:26 点击量: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地质调查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是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差额拨款,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单位并挂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和“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牌子。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区。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是为国家建设提供专业地质调查服务,主要承担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评价任务。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办理矿业权的出让、转让交易等事务。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主要承担全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8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省地质调查院2015年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凭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应聘。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获得相应资格。

4.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在全日制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关注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预计于2015年8月底至9月初开始报名,报名约一周时间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一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
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
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合格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关注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按通知时间要求上网(ww***com[点击查看])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初定于10月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中会计岗位参加综合管理类(A类)公共科目考试,地质、矿产地质岗位参加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公共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见浙江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 考试分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还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咨询

有关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向我院直接咨询。同时,有关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关注浙江省地质调查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通知公告)。

联系电话:0571-88877173

联系人:江小姐、张小姐

 

附件:浙江省地质调查院2015年招聘岗位表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

                                       201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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