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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山市法制局

(全职,发布于2015-08-31)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辅助服务雇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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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辅助服务雇员1名,主要承担局机关辅助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年龄30周岁以下(1985831以后出生)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佛山市户籍。

三、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雇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雇用合同,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雇用合同。薪酬按市人社局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831201597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大院16号楼2202室,联系电话:83331525

3.报名要求:报考者填写《佛山市法制局招聘辅助雇员报名表》并提供相关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时请将佛山市法制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雇员报名登记表及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sfzj@

(二)考试

经我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60分为合格。

1.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依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成绩将在佛山市法制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雇用人选,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雇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佛山市法制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雇员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法制局

201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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