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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

(全职,发布于2015-08-31)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采编人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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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现拟面向社会招聘采编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公安事业;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文字功底和新闻采编能力;

3.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11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持有相关资质资格证书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有驾照,能熟练掌握摄影、摄像技能,熟练使用图片、视频等编辑处理软件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请于915将应聘资料:《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寄至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吴警官,邮政编码:321000,联系电话0579-82512272,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至731384405@

2.接到电话通知后参加面试。

3.按照综合测试成绩录用。

三、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采编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表下载: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采编人员报名表

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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